蘇泊爾(002032)公告正文

浙江蘇泊爾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代碼:002032證券簡稱:蘇泊爾公告編號:2016-019

浙江蘇泊爾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解鎖期及預留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鎖
期可解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

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浙江蘇泊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或“蘇泊爾”)《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

案修改稿)》(以下簡稱“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解鎖期及預留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鎖

期可解鎖數量分別為1,486,500股和34,041股,共計1,520,541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0.240%,限制性股

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解鎖期解鎖日即上市流通日為2017年1月4日,預留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鎖期解鎖日

即上市流通日為2016年10月14日。

一、股權激勵計劃簡述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13年8月28日審議通過瞭《關於及其摘要的議案》、《關於的議案》及《關

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

2、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或“中國證監會”)的反饋意見,公司修

改瞭《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形成草案修改稿,並於2013年10月10日經證監會審核無異

議。2013年10月11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瞭《關於及其摘要的議案》。

3、公司201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於2013年10月28日審議通過瞭《關於及其摘要的議案》、《關於的議案》

及《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董事會被授權確

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並辦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

須的全部事宜。

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實施美國商標類別
1、為實施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公司於2013年12月5日完成瞭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實際購買公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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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5,720,205股,約占公司股本總額的0.902%;實際使用資金總額為86,627,810.74元;起始時間為2013

年11月6日,終止時間為2013年12月5日。

2、鑒於公司部分激勵對象發生離職,不再滿足成為股權激勵對象的條件,同時,公司股票回購出
美國商標註冊流程
現205股多餘股票,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於2013年12月13日審議通過瞭《關於調整限制

性股票數量的議案》。經本次調整後,公司本次激勵計劃應授予限制性股票總量由5,800,000股調整為

5,720,205股,其中首次擬授予的激勵對象人數由114人減少為111人,首次擬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總數由

562萬股調整為554萬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為2013年12月16日,授予股份上市日期為2014年1月3

日;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數量將由180,000股增加至180,205股。

3、2014年3月25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瞭《關於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

一個解鎖期可解鎖的議案》,同意111名符合條件的激勵對象在第一個解鎖期解鎖。第一期解鎖數量為

554,000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0.087%,解鎖日即上市流通日為2015年1月5日。

4、2014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瞭《關於對部分獲授的股票期權作廢

及限制性股票回購註銷的議案》,公司有五名激勵對象因離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公司以0元回購註銷

限制性股票共計180,000股。

5、2014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瞭《關於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限制性

股票的議案》,根據《上市公司股權管理辦法(試行)》、《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1-3號》以及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關於授予日的相關規定,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規定的預留部分授予條件已經成

就,同意授予15名激勵對象180,205股預留限制性股票,本次預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為2014年8月28日,

授予股份上市日期為2014年10月13日。

6、2015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瞭《關於對部分獲授的股票期權作廢

及限制性股票回購註銷的議案》。公司有三名激勵對象因離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公司以0元回購註銷

限制性股票共計67,500股。

7、2015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瞭《關於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個

解鎖期及預留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鎖期可解鎖的議案》,同意121名符合條件的激勵對象在第二個解鎖

期及預留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鎖期解鎖,本次激勵計劃可解鎖數量分別為1,068,000股和36,041股,共

計1,104,041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0.174%,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個解鎖期解鎖日即上市流通日為

2016年1月4日,預留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鎖期解鎖日即上市流通日為2015年10月14日。

8、2015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瞭《關於對部分獲授的股票期權作廢

及限制性股票回購註銷的議案》。公司有三名激勵對象因離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公司擬以0元回購註

銷限制性股票共計196,000股(此部分股份暫未完成回購註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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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6年3月24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瞭《關於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

個解鎖期及預留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鎖期可解鎖的議案》,同意114名符合條件的激勵對象在第三個解

鎖期及預留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鎖期解鎖,本次激勵計劃可解鎖數量分別為1,486,500股和34,041股,

共計1,520,541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0.240%。

三、激勵計劃設定的第三個解鎖期及預留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鎖期解鎖條件達成情況
(一)解鎖條件達成情況說明
序號激勵計劃設定的第三個解鎖期及預留限制性股票第二個是否達到解鎖條件的說明
解鎖期解鎖條件
1
(1)公司未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

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未發生前述情形,滿足解鎖
條件。
②最近一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

政處罰;

③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2
(2)激勵對象未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三年內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佈為不適當人

員;

②最近三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激勵對象未發生前述情形,滿足
解鎖條件。
政處罰;

③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

員情形;

④公司董事會認定其他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
32015年公司加權平均凈資產收
2015年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3%。“凈資產收益
益率為21.90%,符合2015年公
率”指的是公司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若公司在考核期
司的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3%
內發生再融資行為,則融資當年及以後年度以扣除融資數
的業績目標,且公司在考核期內
量後的凈資產為計算依據。
未發生再融資行為,故滿足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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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

4當2015年度內銷收入大於5992百萬元,內銷營業利潤大公司2015年內銷收入為

於450百萬元時,確定激勵對象在解鎖期可獲得解鎖的限7269.82百萬元,內銷營業利潤

制性股票數量。為701.55百萬元;根據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改

稿)第五章公司授予權益、激勵

對象解鎖的程序之規定,計算得

出考核指標總完成率為100%,

故確定激勵對象在本解鎖期

100%獲得解鎖的限制性股票數

量共1,520,541股,其中限制性

股票第三個解鎖期可解鎖數量

為1,486,500股,預留限制性股

票第一個解鎖期可解鎖數量

34,041股,分別占授予限制性股

票激勵總量的30%和預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激勵總量的20%。
52015年度,114名激勵對象績效
根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激考核均合格,滿足解鎖條件。
勵對象解鎖的前一年度績效考核合格。

綜上所述,董事會認為已滿足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設定的第三個解鎖期及預留限制性股票

第二個解鎖期解鎖條件。董事會認為本次實施的股權激勵計劃相關內容與已披露的激勵計劃不存在差

異。

四、董事會薪酬及考核委員會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第三個解鎖期及預留限制性股票第

二個解鎖期可解鎖事項的核實意見

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對公司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第三個解鎖期及預留限制

性股票第二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滿足情況以及激勵對象名單進行瞭核查,認為:本次可解鎖激勵對象資

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股權激勵備忘錄1-3號》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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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草案修改稿)》等的相關規定,在考核年度內均考核合格,且符合公司業績指標等其他解鎖條件,

可解鎖的激勵對象的資格合法、有效。

五、獨立董事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解鎖期及預留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鎖期可解鎖事項的

獨立意見

獨立董事對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解鎖期及預留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鎖期可解鎖事

項發表瞭獨立意見:經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解鎖期及預留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鎖期

解鎖條件滿足情況以及激勵對象名單,我們認為:本次董事會關於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114

名激勵對象在限制性股票第三個解鎖期及預留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鎖期可解鎖共1,520,541股限制性

股票的決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股權激勵備忘錄1-3號》及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勵計劃(草案修改稿)》等的相關規定,激勵對象符合解鎖資格條件,其作為本次可解鎖的激勵

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六、監事會對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解鎖期及預留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鎖期可解鎖激勵對象名單

的核實意見

公司監事會對本次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查後認為:公司114名激勵對象解鎖資格合法有效,滿足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解鎖期及預留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鎖期的解鎖條件,同意公司為激勵

對象辦理解鎖手續。

七、國浩律師(杭州)事務所就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之限制性股票第三個解鎖期及預留限制性股

票第二個解鎖期可解鎖相關事項出具瞭法律意見書

本所律師認為,激勵對象根據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獲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予以解鎖以及

限制性股票預留部分第二期予以解鎖的條件已滿足,蘇泊爾已履行瞭限制性股票進行解鎖的程序,激

勵對象獲授的該部分限制性股票據此可進行解鎖。

八、本次股權激勵第三個解鎖期及預留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鎖期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鎖的第三個解鎖期可解鎖限制性股票解鎖日即上市流通日為2017年1月4日,預留限制

性股票第二個解鎖期可解鎖限制性股票解鎖日級上市流通日為2016年10月14日;

2、本次解鎖的限制性股票數量1,520,541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0.240%,其中限制性股票第三個

解鎖期可解鎖數量為1,486,500股,預留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鎖期可解鎖數量為34,041股,分別占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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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激勵總量的30%和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勵總量的20%;

3、本次申請解鎖的激勵對象人數為114名;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鎖股份可上市流通情況如下:
授予限制已解鎖限制性第三個解鎖期及預剩餘未解鎖限
性股票數股票數量留部分第二個解鎖制性股票數量
序號姓名職務
量(股)(股)期限制性股票解鎖(股)
數量(股)
1蘇顯澤董事300,00090,00090,000120,000
2徐波財務總監240,00072,00072,00096,000
副總經理、
3葉繼德120,00036,00036,00048,000
董事會秘書
4其他激勵人員4,444,5001,424,0001,288,5001,732,000
5預留部分172,20536,04134,041102,123
6合計5,276,7051,658,0411,520,5412,098,123
註:“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一欄中已剔除2015年度發生離職激勵對象未完成回購註銷工作的限制性股票196,000股,

剩餘未解鎖限制性股票數量(股)一欄中包含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擬回

購註銷的限制性股票18,000股。

特此公告。

浙江蘇泊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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